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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
年度评选十大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
来源: | 作者:君研资本 | 发布时间: 2025-05-16 | 16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4 5 10 日,黑龙江证监局责令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 信通)在 6 个月内清收截至2023 年年报披露日的被占用资金 53,386.92 万元,并清空资金占用余额。公司未能按期完成整改,触发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2025 1 11 日,投服中心向公司发送质询函,敦促董事会、监事会尽快向相关责任人追偿5.68 亿元占用资金,并表示保留通过股东代位诉讼方式追责的权利。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黑龙江证监局等各方协同配合下,公司及时披露股东质询函,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等媒体同步跟进报道。在多方督促推动下,公司分别于 2025 1 18 日、2 21 日、36 日公告收到控股股东偿付的 2 亿元、0.5 亿元、1 亿元占用资金,并于 2025 3 8 日公告收到占用资金余额2.18 亿元,至此,占用资金全部偿付完毕。上市公司资金被大股东占用,严重侵害上市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通过质询等方式持续督促上市公司通过法律手段向资金占用方及时追偿占款,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又一有力举措。(投服中心与黑龙江局分别报送)


某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调解案

依托“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探索“司法示范调解+平行案件行业调解”

某创业板上市公司 2019-2020 年多项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被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大量投资者向法院提起证券虚假陈述索赔申请。针对以往“示范判决+集中调解”周期较长和证券虚假陈述纠纷诉前调解难度大的问题,浙江证监局指导浙江证券业协会协同司法机关对“示范判决+平行案件多元解纷”诉调对接机制开展进一步创新探索,探索出“司法示范调解+平行案件协会集中调解”机制。杭州中院选定示范调解案件并受理后,在法官主持下就示范案件达成庭外和解,确立了类案调解思路与方向。在后续批量案件调解过程中,浙江证券业协会组织调解员主动与投资者建立联系,向投资者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和调解方案的内容,并协同法院以在线委派形式通过“总对总”系统进行调解,降低维权成本,提高维权便利度,同时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推动其积极履行赔偿责任。最终该案件成功调解386 起,达成调解金额 3073.23 万元。(浙江局报送)


某私募基金产品代销纠纷案

全国首单“示范调解+仲裁确认”机制化解私募基金群体性纠纷案

2024 年,中证法律服务中心陆续受理了多名投资者与某机构关于某私募基金产品代销纠纷。考虑到相关纠纷案情、投资者诉求基本相同,中证法律服务中心创新工作方式,借鉴法院示范判决工作机制,在做好投资者解释沟通工作的前提下,设计、运用“示范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