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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文化产业投资现状及措施
来源: | 作者:君研资本 | 发布时间: 2019-07-26 | 5221 次浏览 | 分享到:

日前,在第43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上,朝鲜王朝时代9处主导推广性理学的教育设施以“韩国新儒学书院”之名入选世界文化遗产。这一消息很快在网络上引发热烈讨论,不少国内网友对此又酸又恨。

而正在优酷热播的《长安十二时辰》同样引来网络热议,除了剧情烧脑、刺激之外,该剧还最大程度地还原了大唐长安盛景,复原了千年古都盛世时期的风貌气质,不仅营造了真实感,更精细展示了大唐长安的日常生活。甫一开播,便立刻抓住了观众眼球,并获得广泛好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对文化改革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许多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五位一体”之一,文化建设日益得到从中央到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近年来,随着国产电影票房不断创出新高、传统文化重新受到高度关注、国学节目收视不断攀升,文化复兴日益成为人们关注与热议的焦点,而在文化软实力上的提升也逐步开始受到社会各个方面的高度重视。

一、陕西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陕西作为文化资源大省,文化产业在最近几年发展迅速、成果显著,对繁荣社会文化、拉动经济增长和解决社会就业等诸多方面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统计数据显示,在2018年,陕西全省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达到1299个,比上年同期增加300个,同比增长30%。按三大产业板块看,规模以上文化服务企业达到894个,同比增长33.6%;规模以上文化批发和零售企业达到224个,同比增长18.5%;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企业达到181个,同比增长28.4%。从九大行业分类看,企业数量增速居前三甲的分别是文化传播渠道行业、文化娱乐休闲服务行业和内容创作生产行业。其中,文化传播渠道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达到288个,同比增长44.7%;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类企业数量达到269个,同比增长36.5%;内容创作生产类企业达到257个,同比增长27.9%。同时,在2018年,陕西省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实现营业收入达到962.7亿元,接近1000亿元大关,同比增长23.2%,增速较上年同期加快3.1个百分点。按三大产业板块看,文化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365.8亿元,同比增长29.3%;文化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348.4亿元,同比增长23.6%;文化批发和零售业实现营业收入248.4亿元,同比增长14.8%。从九大行业分类看,文化装备制造行业、新闻信息服务行业和内容创作生产行业的增速较快。其中,文化装备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35.6亿元,同比增长127.9%;新闻信息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55.1亿元,同比增长42.9%;内容创作生产业实现营业收入147.3亿元,同比增长39.0%。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在细分行业中,内容创作生产虽然不同程度实现了数量规模及营业收入的增长,但增幅相对较小,且与领先行业的增幅差距较大。作为进行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生力军,内容创作生产企业对于文化资源、文化内容、文化产品的制作、包装、推广、宣传等方面都扮演着重要角色,对整个文化产业的发展也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众多扶持政策和利好因素的共同促进下,陕西近几年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的经济效益实现好转,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不仅繁荣了社会文化,同时拉动经济增长、解决社会就业。但与文化强省相比,陕西省文化产业发展的短板较为明显,结构性问题依旧突出。

二、中国对文化产业加大政策扶持

我国的文化产业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据国家统计局相关统计数据显示,中国人均GDP由1978年的381元增加到2018年的近9800元,这不仅有效拉动了国民对基本生活用品以外的产品需求,更直接导致文化产业受到巨量需求刺激并实现快速发展。文化产业的社会关注度及巨大影响力被看作是一种难以替代的软性力量,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主要构成要素,而文化产业的整体发展水平更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软实力的重要标志。随着文化产业日益成为经济发展极具潜力的增长点,文化产业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20世纪90年代初期,“文化产业”的概念首次由阿多诺和霍克海默提出,他们从哲学和艺术两个角度对文化产业进行了非正面的评价,认为文化产业仅仅是一种复制性的、大批量无创新的生产。以国家统计局2018年4月发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的有关定义,文化及相关产业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文化娱乐休闲服务、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文化消费终端生产等9个大类。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基本消费品以外的商品消费变得越来越多,文化产业逐步被提升到了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高度与地位。在国外,文化产业被认为是一个以经营信息和符号性产品为主的产业,这一产业包含了出版、广播、电视甚至现在的互联网等多个环节和领域,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和创造性,文化产业也形成了一条从设计、产品加工和再生产再到交换和消费的完整产业链。

近些年来,国家越来越关注和支持文化产业的改革与发展,随着一系列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壮大的政策法规的出台,文化产业投资总额与日俱增。2005年,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旨在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引导和规范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提高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2006年10月,文化部出台《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见》,为文化产业发展拓宽融资渠道,允许外资及民营资本投入文化产业;2009年,国务院颁布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是我国第一部文化产业专项计划,是继钢铁、汽车、纺织等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后出台的又一个重要的产业振兴规划,标志着文化产业已经上升为国家的战略性产业,更标志着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2010年4月,由中宣部牵头、国家九部委共同制定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健全有利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配套机制。

系列新政的不断出台,不仅有效改善了文化产业的投融资条件,推进文化产业融资渠道畅通化,更进一步加速了我国文化产业的投融资发展。在国家扶持政策的引导下,社会资本开始大量涌入文化产业,出现了一股文化产业的投资热,直接导致近几年来文化产业呈现出一片繁荣景象。文化产业的整体规模不断壮大,文化市场领域不断拓展,即使在国际金融危机的紧迫形势下,我国的文化产业出现逆势增长,成为金融危机后经济复苏的强劲增长点。这从不断涌现的各种文化现象便可见一斑。

在“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换档进入中高速发展阶段,文化产业以其自身的优势成为稳增长、调结构的重要力量,不仅作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更成为发展新动能、提高经济持续发展效率的重要引擎。在2018年,我国文化制造业营业收入总计38074亿元,同比增长4.0%;文化批发和零售业16728亿元,增长4.5%;文化服务业34454亿元,增长15.4%。

三、文化产业发展瓶颈

虽然文化产业在持续不断的政策扶持过程中日益壮大,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实现高速发展的同时,我国文化产业自身的发展以及与社会资本的全方位对接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总体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文化产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缺乏有效联动。2010 年,人民银行、原文化部、原银监会等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这是国家层面第一个鼓励金融与文化产业全面对接的政策性指导文件,明确了创新信贷产品、完善授信模式、建立和完善配套机制等任务和措施,为金融资本与文化产业的全面融合提供政策支持。2014年3月,原文化部、人民银行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提出创新文化金融服务组织形式、建立完善文化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加快推动适合文化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完善文化企业信贷管理机制等方面的具体举措,进一步鼓励和推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与文化资源相结合。2018年8月,《银行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报告(2018)》在北京正式发布,这是中国银行业协会首次针对银行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形成的专题研究成果,总结了银行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产品创新与服务模式创新,展现了近几年来银行业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成绩,科学研判了银行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趋势和前景。根据该《报告》数据显示,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从2012年的18071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35462亿元,年均增长14.2%,比同期GDP现价增速高出5.3个百分点,占同期GDP的比重从3.48%上升到4.29%,成为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同时,自2013年以来,包括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邮储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内的21家主要银行文化产业贷款余额平均增长率为16.67%,而同期人民币贷款余额增长率为13.69%,文化产业贷款余额增速高于同期人民币贷款余额增速2.98个百分点。截至2017年末,21家主要银行文化产业贷款余额达7260.12亿元,并保持持续增长的势头。

虽然在政策助力下,金融资本与文化产业的对接融合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应该看到的是,当前文化金融的协同发展仍然存在着核心资产抵质押通道不完善、银行文化专营机构发展的原生动力不足、文化市场的经营仍然不够规范等问题,究其原因,可以从以下几点加以考虑。

一是金融机构对文化产业的了解不够导致对接主动性不强。我国文化产业起步较晚,大多数金融机构对众多文化企业熟悉程度较低,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一直存在,这直接导致金融机构既不了解文化产品的属性、特点和盈利规律,风险识别工作也难以到位,在金融资本趋利与避险本性的共同作用下,导致传统金融机构对投资文化产业的积极性不高。

二是金融机构制定的贷款门槛较高。银行等金融机构对资金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要求一直较高,文化企业不同于传统的大型企业,其主要凭借人力资本和特有商业模式抢占重要市场,且普遍缺少土地、厂房、设备等大型固定资产。与此同时,文化企业的资产主要以无形资产为主,对这类资产的价值评估、盈利测算、资金使用周期等都较难确定。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大多数金融机构在评估文化企业贷款时还沿用的是传统企业的审批标准,这便给普遍缺少有形资产的文化企业造成了不少障碍。

三是对文化产业方面的金融创新进程较慢。金融创新历来是产融结合的薄弱环节,这一点在文化产业则更为明显。目前,适用于文化企业的金融工具种类较少,不仅银行贷款难以获得,文化企业意欲通过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也较为困难。根据2015年有关数据显示,共有132 家文化类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652只债券,累计融资5873.19亿元,相对于21万亿元的社会总体融资规模而言,仅占2.8%。

(二)文化产业的投资来源仍较为单一。在现阶段,我国文化产业的资金融入渠道主要有5个方面:财政投入、银行贷款、社会融资、外资以及文化企业的内源资金。目前,我国文化产业的资本来源相对单一,国有性质的文化企业以财政投入为主,大多数都局限于财政补助,投资形式较为简单,贴息、转贷等运用较少。民营性质的文化企业大多是由旅游、房地产、广告等关联行业转入而来,资金来源主要是私人公司的原始积累,部分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虽然投资来源出现多元化的良好趋势,但利用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或间接融资的难度较大,外资与社会捐助的规模更是微不足道。

(三)财政对文化产业的投入力度仍然不足。目前,财政投入在我国文化产业资金中占据绝对主导地位,但在绝对规模与人均数量上都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从投入来看,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美国各级政府向文化产业投入总额451.9亿美元、人均149.98美元,加拿大投入总额42.17亿加元、人均131.78加元,澳大利亚投入总额40.67亿澳元、人均137.6澳元,而我国各级政府向文化产业投入的财政资金仅为136.17亿元、人均10.32元,这一数据是美国的1/109、加拿大的1/83、澳大利亚的1/80。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设立了众多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在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一方面基金财产来源较为单一,另一方面在基金管理上也多以行政手段为主,基金的设立和管理办法均由政府部门制定,并由政府部门进行管理,使基金无法完全实现市场化运作。

(四)文化企业的自身特点阻碍了与金融资本的融合。文化企业先天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具有政治属性和意识形态属性;另一方面则是物质文明的创造者,亦具有经济属性。此外,我国的文化体制改革起步时间较晚,许多文化企业目前还处在“转企改制”的进程中,这就进一步增加了文化产业的整体复杂性。首先,文化企业的行政色彩较浓。通过近年来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入,大量原事业单位转型为文化企业,然而“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现状无法回避,由此也形成了一定的产业垄断和壁垒,外资、民间资本进入部分文化产业仍存在一定限制;其次,文化产业的盈利模式特殊。文化产品是一种内容产品,其盈利主要来源于文化创意和文化服务,保持产品的独特性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源进行创意和开发。文化企业的产业链特征突出,必须整合渠道资源、形成规模化经营,这同样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同时,许多文化产品的盈利周期较长,不仅需要投资者具备充分的实力,更需要足够的信心和耐心,这些情况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融资难度;再次,文化企业的分布呈现出小而分散的特点。小微文化企业是文化产业的重要构成主体,对于这类企业而言,资金规模偏小、业务领域分散,故而难以形成规模效应。以动漫行业业为例,据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登记信息,注册资金低于100万元的企业占到总量的74%,100万元到500万元的企业占比20%,500万元以上的仅占6%,与国外大型动漫集团竞争的先天优势不足,直接导致知名品牌难以形成;最后,文化企业的投资风险较大。大量资金投入文化企业后的产出,主要是文化创意、知识产权、专项技术等无形资产,这些资产的价值评估及变现难度较大,受政策与市场变化冲击的敏感度较高,在前期资本投入大、资金回收周期长、市场不确定性强、投资回报率不稳定的大环境下,投资风险也相对较大。

四、推进文化产业发展需要社会各界协同发力

现阶段,我国文化产业投资模式单一、投资环境不佳已成为制约文化产业发展壮大的重要因素。文化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难问题日益凸显,我国传统的文化产业投资模式与投资环境,把一定规模有意投资文化产业的资金拒之门外。为此,文化产业要想突破瓶颈取得跨越式发展,必须在文化产业的投资模式、投资环境、投资路径等多个方面加大气力,实现投资模式的创新,改善投资环境,完善投资路径。

前不久,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二级子公司——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在古都西安与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曲江文化集团”)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旨在针对华能集团全国范围内的存量土地资产盘活开展全面合作,在充分发挥华能集团资源禀赋优势与曲江文化集团在文化旅游、“文化+”、“教育+”等多个领域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全方位利用双方在资源整合方面的独特优势,围绕资产处置咨询、交易、运营、投资、资产证券化等多个领域实施央地合作,实现强强联合,优化产业、资本和资产的整体布局,打造央地合作新模式。此次合作及具体模式,为曲江文化集团进一步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了又一个业务支撑通道,作为促进区域文化企业及文化产业协同发展的先进实例,对创新文化产业投资模式、推动文化产业资本融合都具有重要的借鉴参考意思。

具体来讲,解决目前文化产业投资创新模式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切入。

一、加大政府财政投入

政府投入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原生动力,文化产业的持续发展壮大离不开政府资金的大力支持。为此,政府部门对文化产业的投入需要从两个方面实施转变,首先是投资对象的改变,在以往的投资中,政府的财政主要重点支持于国有企业,以为国企提供贷款担保和资金支持的方式为主。从如今的情况来看,这个对象应扩大为具有较高收益且发展前景较好的中小型科技创新项目,进一步解决该类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二是投资方式的转变,投资方式应由以前的直接注入资金向项目补贴、贷款贴息、产业基金扶助等方式转变,充分调动中小企业的生产服务积极性,这一点可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与企业签订协议书,当企业的发展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政府的要求之后,政府补助就不再予以追回,若未达要求,则企业需返还政府先前的资金资助。

二、拓宽民资、外资融资渠道

文化产业具有特殊的政治属性,甚至关系到国家秩序的安全稳定,但对于一些不影响国家安全稳定的领域可以适当进行放开,鼓励民间社会资本和外资的进入。对于民间资本而言,基于寻找保值增值投资渠道的出发点,在现阶段诸多投资领域受到管控与限制的情况下,开放文化产业相关领域一定会引来大量的民间资本,如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等等。对于国家安全稳定有较小影响的领域,可考虑采取以国家控股、民营资本参股的形式,最大限度地提高民间社会资本的参与积极性。对外资来讲,目前较为理想的方法是釆取合资形式,这样既能保证对外资的充分利用并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又能对其保持着较为良好的控制。外资的进入不仅能够拓宽融资渠道、优化经营模式、促进企业品牌的树立与塑造,也能够使企业的无形资产不断增加,提升综合竞争实力。

三、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助力文化产业发展

资本市场对于文化产业的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助推作用,资本市场将成为文化产业投资资金的重要来源。现阶段,文化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存在一定的现实难度,但仍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一是可以通过发行公司债券、股票等进行直接融资,随着科创板的推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结构日益完善,具有一定业务优势且能够引领行业发展潮流的中小微企业,在直接融资渠道方面将更加多元;另一方面,通过流动资金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循环贷款、产权市场溢价转让和拍卖等多种间接融资方式,可以有效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通过最近几年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到的是,资本市场对于文化产业的发展起到了非常大的助推效用,成效日益显著。

四、政府牵头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

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是文化产业投融资模式发展创新的重要手段。根据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有关界定,产业投资基金是指“一种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即通过向多数投资者发行基金份额设立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自任基金管理人或另行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委托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从事创业投资、企业重组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等实业投资”。美国的产业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基金共同占据着市场主流,而我国的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相对比较缓慢。目前,我国文化企业总体规模不大,处于创业初期的中小型企业较多,企业治理、财务规范、组织架构等多个方面尚未达到证券市场的要求,但融资需求又相对较为迫切。因而,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较为理想的文化企业融资创新渠道。

具体而言,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有证券市场中心型、银行中心型、政府中心型三种模式。考虑到目前我国的具体国情,由政府牵头是设立产业基金的首选模式,不仅可以起到示范性的作用,以政府的财政资金为主导,还能鼓励民间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其中。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基于市场化运作,政府为基金运作提供基本担保,可以吸收更多的社会资金投资于文化产业,文化企业的融资渠道也将随之多元化发展。此外,产业投资基金有利于从更高层面对文化企业经营者进行监督和管理,有利于提高产业整体管理水平,有利于鼓励文化企业进行自主创新,提升自身产品的附加值,在提高企业自身研发水平的同时,更能够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注入新鲜血液,提供不竭的内生动力。

此外,进一步开放资本市场实现资本市场与文化产业之间的全方位对接。加大对文化产业金融模式的研究,参考借鉴国外文化产业金融模式,因地制宜地应用于国内文化产业。同时,文化产业金融人才的培养也是势在必行,投入更多资源培养塑造既通晓金融专业知识又了解文化产业现状的复合型人才,为文化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提供必要的人才储备。此外,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能转换有助于形成以市场为主导的运作机制,加强对社会资本的引导力度,做好相关服务配套工作,为文化领域的产融结合创造更多有利条件与优越环境。

文化产业及其发展壮大,是推进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化代代传承、延绵不绝的重要抓手。而文化作为一种精神力量,能够在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转化为物质力量,对社会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这种影响,不仅表现在个人的成长历程中,而且表现在民族和国家的历史中。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证明,一个民族,物质上不能贫困,精神上也不能贫困,只有物质和精神都富有,才能自尊、自信、自强地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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