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组新规
随着经济形势发展变化,上市公司借助重组上市实现突破主业瓶颈、提升公司质量的需求日益凸显。但按现行《重组办法》,操作复杂度较高,有些交易难以实施。对此,证监会对《重组办法》作了进一步修改,于10月18日正式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以优化重组上市制度。

1)取消重组上市认定标准中的“净利润”指标;
本次新规将其中的“净利润”一项删除,有利于亏损或微利公司注入盈利资产。
2)缩短“累计首次原则”计算期间至36个月;
累计期过长不利于引导收购人及其关联人控制公司后加快注入优质资产,本次修改将累计期限减至 36 个月,目的在于引导收购人及其关联人控制公司后加快注入优质资产。
3)放开创业板重组上市,但有产业定位要求;
本次修改允许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助力科技创新企业发展。
4)恢复重组上市配套融资;
2016年的重组办法取消了部分重组上市的配套融资。本次修改再度恢复了重组上市配套融资。主要目的是为支持上市公司置入资产改善现金流、发挥协同效应,有利于提升企业重组积极性,减少重组上市阻碍,进一步发挥并购重组和直接融资功能。
5)加强业绩承诺监管。
约束参与方行为,防范风险及保护投资者权益。
2、新规影响
根据过往政策结合市场情况,每一次市场政策的宽松,相应重组上市市场都会有较大幅度增长。
根据Wind统计数据,以政策之间相关重组上市融资规模总量为纬度,2014年宽松重组上市配套融资政策后至2016年重组上市配套融资紧缩之前,重组上市融资规模总量达到最高点,实现超过4800亿元融资;之后重组上市融资规模逐年下降,自2016年政策紧缩后至目前,重组上市募集资金规模总量基本降至2014年政策宽松前总量水平,合计约在2092亿元左右。
伴随本次相对宽松新政,后续来看,新规将有助于恢复活跃重组上市功能,松绑直接融资环境。

图五:重组上市募集金额与主要政策相关
3、重组上市典型案例



此次修订对于重组上市认定的放宽,有利于上市公司通过重组上市方式购买优质资产,进行资源整合,提升公司经营质量,未来诸如新梅股份等重组上市类交易均可考虑配套相关直接融资。
在针对民营企业融资面临的一些困境,放宽重组上市一定程度也有利于拓宽科技创新领域的直接融资途径,有利于改善其经营现状。
可以预见,未来在重组上市及相应再融资方面市场将会迎来新一波发展高潮。